因为违纪被停职,涉嫌贪污又被监视居住。7月24日,华县移民局局长薛英勋涉嫌贪污案一审在华县法院开庭。当日庭审完毕后,薛英勋竟当众谩骂威胁证人李某,华县法院连夜作出决定,对其执行逮捕。
庭审当中控辩双方辩论针锋相对
49岁的薛英勋系华县移民开发局局长。2013年下半年,因在外兼职违纪问题被停职;同年12月4日,因涉嫌贪污罪被立案侦查,第二天被监视居住。
今年7月24日上午,薛英勋涉嫌贪污案一审开庭,直到下午4时30分许,一审庭审完毕,法官宣布择期宣判。昨日上午,主审法官、华县法院刑庭庭长韩海斌告诉华商报记者,24日的庭审控辩双方辩论针锋相对、较为激烈,其间,公诉机关的证人李某也对薛英勋涉嫌贪污的一些事实进行了指证。
据了解,公诉机关指控薛英勋在任华县移民局局长期间,于2007年7月至2011年8月兼任某科技公司副经理,将移民局两辆公车先后租借给某科技公司,领取租费7万元占为己有,公诉机关认定其行为构成贪污罪。但被告人薛英勋对此并不认可,认为租车的证据不足,这7万元只是其兼职应得的福利性补贴,不属于贪污。
酒店门口脚踹证人小车谩骂威胁
据了解,庭审结束20分钟后,主审法官韩海斌就接到报告,称薛英勋在华州酒店门口谩骂、威胁并打证人李某。
“接到报告后,我赶紧与刑庭工作人员去调查,发现证人李某的奥迪车上有几个清晰的脚印,右侧倒车镜也受损。”韩海斌说:“根据证人提供的现场录音和酒店门口的监控录像,法院认定薛英勋确实推搡了证人李某一下,并有谩骂、威胁李某人身安全的言语。”
24日晚8时,华县法院连夜召开审委会,根据薛英勋的行为,作出变更刑事措施的决定,对其实施逮捕,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据知情人透露,薛英勋兼职的某科技公司是证人李某所开,李某是经理、薛英勋是副经理,两人认识多年,此前关系不错。薛英勋在兼职的4年多时间里,在李某的公司领取了七八十万元的薪酬,后两人在经济方面产生了矛盾分手,但这次李某作为公诉机关的证人与薛英勋在法庭相见,让薛英勋感觉很受伤,两人在酒店门口不期而遇后,行为有些过激。
执行逮捕是为了保护证人的安全
华县法院副院长韩少雄告诉华商报记者,在司法实践中,公检法机关应当保证证人的权益,处在被监视居住期间的薛英勋谩骂、威胁证人的人身安全,法院依法采取较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对其实施逮捕,就是为了保护证人的权益和人身安全,避免一些不法事件的发生。
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说,薛英勋涉嫌贪污案仅仅只是一审开庭,其贪污罪名能不能成立还是个未知数,这样意气用事藐视法律实属不该,他应当为其的鲁莽付出些代价。
昨日下午,华县纪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说,纪委去年就对薛英勋在外兼职的事进行了调查,由于其违反了有关党纪和政纪,薛英勋被停止移民局局长职务接受组织调查,兼职所得已按规定处理。
目前薛英勋已被逮捕,其职务将做如何处理?这位工作人员说,现在法院尚未判决,需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并依据有关党纪政纪才能对其作出处理。华商报记者 王培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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